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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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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5209894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潘秀伟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2-366号广州好世界广场26楼2609-10房
机构联系人: 郭嘉慧
机构固定电话: 020-37781932
机构电子邮箱: 83703029zjy@163.com

服务类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服务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及2018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

服务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一)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

收费依据

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