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 (1)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 (2)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业主向承包商交付测量基准点,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准备; (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5)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6)组织和主持施工图会审; (7)组织和主持召开开工预备会议; (8)签发开工令; (9)跟随工程进展,对工程实施全方位监控; a)严格监控工程材料与构配件质量; b)组织和主持隐蔽工程验收; c)监控工序质量; d)组织和准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e)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采购、组织设备的调试验收; f)跟踪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g)组织和主持工程会议(包括工程例会和专业和专题会议),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关系; h)进行工程计量及工程支付; i)处理工程变更事宜; j)处理工程索赔、调解合同争议; k)检查承包商的安全保障措施; l)审查技术资料,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组织和主持竣工初步验收; (11)参加业主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 (12)整理监理文档,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保修阶段的工作内容 (1)参与工程交付,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2)督促承包商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服务时限
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从项目施工阶段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 (含配合审计工作)期间的为服务时限。
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07]670号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收费依据
根据2007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