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服务流程
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收集评估资料-开展评估工作-提交评估报告-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公示、公开·提交付款申请、开具服务发票
服务时限
按照委托方要求时限
收费标准
以委托方发布收费标准为准
收费依据
按照委托方收费依据
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价格评估委托协议;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4.评估人员实地查勘、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对外交通通达程度、生活办公便利程度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5.根据评估特点,收集评估该项资产所需的有关数据资料; 6.选择估价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7. 经内部研究、复核,确定估价结果; 8.分析撰写价格评估报告,出具价格评估报告书。
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根据起诉金额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大值,分四档差额定率票进分档计算,最后和加即为收费总额。 1、具体收费标准为 10 万元以下《含10 万元》5-7%、10万元以上-100 万元《合 100 万元)3-5%、100 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 1000 万元》1%-3%1000 万元以上按 0.5-2% 2、重大、疑难复杂价格器证评估服务收费上浮 10-30% 3、珠宝、字西等艺术品专家费,根据专家类别按 2000-5000 元/人/天收费《院士等高级职称人员上浮 50%),差旅费另计+ 4、协商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起诉金额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大值,分四档差额定率累进分档计算,最后相加即为收费总额。
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协议;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4.评估人员实地查勘、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对外交通通达程度、生活办公便利程度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5.根据评估特点,收集评估该项资产所需的有关数据资料; 6.选择估价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7. 经内部研究、复核,确定估价结果; 8.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收费字[2011]3008号,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标准计费: 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无帐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下同)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率表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基准价(‰ ) 1 100以下(含100) 10 2 100以上-1000(含1000) 4.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8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 6 100000以上 0.1 注:1、按上述计算收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对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可不受上述上浮幅度限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3、对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和国家级贫困县(市)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根据《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收费字[2011]3008号,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标准计费。
服务类型
土地评估
服务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土地评估委托协议;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4.评估人员实地查勘、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对外交通通达程度、生活办公便利程度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5.根据评估特点,收集评估该项资产所需的有关数据资料; 6.选择估价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7. 经内部研究、复核,确定估价结果; 8.分析撰写土地评估报告,出具土地评估报告书。
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土地评估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赣土协发[2017]18号)标准计费,其中一般宗地评估是是按照土地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标准见下表: 一般宗地估价收费标准 档次 土地价格总额 (人民币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部分 4 2 101以上至500部分 3 3 501以上至1000部分 2 4 1001以上至5000部分 1.5 5 5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8 6 10001以上至50000部分 0.05 7 50001以上 0.02
收费依据
根据《江西省土地评估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赣土协发[2017]18号)标准计费,其中一般宗地评估是是按照土地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服务类型
房地产估价
服务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房地产评估委托协议;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4.评估人员实地查勘、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对外交通通达程度、生活办公便利程度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5.根据评估特点,收集评估该项资产所需的有关数据资料; 6.选择估价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7. 经内部研究、复核,确定估价结果; 8.分析撰写房地产评估报告,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资产评估法》、《价格法》、《反垄断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计费。一般按评估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标准见下表: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 5‰ 101以上至1000 2.5‰ 1001以上至2000 1.5‰ 2001以上至5000 0.8‰ 5001以上至8000 0.4‰ 8001以上至10000 0.2‰ 10000以上 0.1‰ 注:省市有专项收费标准的除外。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资产评估法》、《价格法》、《反垄断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