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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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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6587222189A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张珍龙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1706、1707、1708
机构联系人: 陶雪
机构固定电话: 0555-2484558
机构电子邮箱: 2129237868@qq.com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签订合同 及上传合同→接收相关资料→开展工作形成咨询初步意见→经公司三级审核后,形成咨询初步结果→对委托单位的书面意见,应采纳,作适当的修订、调整,形成决定性意见→完成资料交接整理立卷归档→服务成果上传→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服务时限

按招标公告或者按合同约定

收费标准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

收费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1. 签订监理合同 2.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根据项目规模、专业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明确岗位职责。 3. 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确定监理工作目标、流程、方法及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关键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 熟悉项目文件: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 二、施工阶段监理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核查质量、安全、进度保障措施及专项方案的可行性。 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核实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情况。 参与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各方沟通机制、监理工作程序及工程管理要求。 2. 质量控制 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见证取样送检。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监理,重点关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签署验收意见。 3. 进度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计划与合同工期要求一致,且具备可行性。 定期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分析偏差原因,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相关问题,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4. 投资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资料,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审核。 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签署支付意见。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核实变更内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评估变更对投资的影响。 5. 安全管理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专项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人员安全作业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6. 合同与信息管理 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合同争议和索赔事宜,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 建立监理资料管理体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理文件资料,定期编制监理月报等报告。 组织定期工地会议,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各类问题,做好会议纪要。 三、竣工验收阶段监理 1. 竣工预验收 2. 参与竣工验收 3. 竣工资料审核 四、缺陷责任期监理 1. 缺陷责任期管理 2. 缺陷整改验收 3. 最终验收与资料移交

服务时限

监理服务时限需结合项目阶段、合同约定及行业规范,明确起始节点、结束节点及各阶段时长,以下是分场景的规范写法,涵盖通用工程监理和家装监理两种常见类型,可直接嵌入合同或服务方案: 一、通用工程监理服务时限(适用于房建、市政等工程项目) 1. 服务总时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全部监理资料移交之日止,预计总时长为XX个月(或XX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2. 分阶段时限 - 前期准备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之日止,时长不超过15日历天。 - 施工阶段:自施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之日止,预计XX个月,可根据工程变更、工期顺延情况相应调整。 - 竣工验收阶段:自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质量评估报告之日止,时长不超过3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阶段: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通常为12个月或24个月),在此期间提供定期回访及缺陷整改监理服务。

收费标准

监理收费核心是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双轨制,依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基准价可上下浮动±20%,

收费依据

监理收费依据需结合项目类型、计费方式,明确政策文件、合同约定及计算规则 一、通用工程监理收费依据(适用于房建、市政、水利等工程项目) 1. 政策文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3)项目所属行业的监理收费指导文件(如《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等)。 2. 项目文件依据 (1)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关于服务范围、计费方式及费用调整的约定;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预算文件; (3)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 3. 计算规则依据 (1)采用费率法的,以经审核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分档费率计算基准价,再结合项目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及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最终收费; (2)采用人员投入法的,以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投入人数及服务时长为基数,按约定的人·月费用标准计算; (3)因工程变更、工期顺延产生的额外监理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的延期计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