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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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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717691662X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徐永杰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望海路99号滨润大厦1701室-49
机构联系人: 冼婉晴
机构固定电话: 0577-88933003
机构电子邮箱: 2622958034@qq.com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根据业主要求开展咨询服务。

服务时限

无要求,根据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划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及《广东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8]8号文)标准计算及当地相关政策。

收费依据

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划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及《广东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8]8号文)标准计算及当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