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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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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801724279R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孙茜玲
经营有效期止: 2040-12-10
办公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层501
机构联系人: 陈世浩
机构固定电话: 020-87575800
机构电子邮箱: 857660073@qq.com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业务开展-成果文件移交-资料归档-回访

服务时限

按合同约定

收费标准

公路机电工程、附属房建工程,房建工程咨询收费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的标准收取。公路土建工程咨询收费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回复的《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1〕89号)文的标准收取。

收费依据

《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1〕8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转发省物价局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粤交基函〔2011〕181 号)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1.签订服务合同。 2.开展咨询工作(文件编制与报审,过程汇报与修订,验收确认)。 3.资料归档。 4.回访业主。

服务时限

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及合同甲方规定的时间

收费标准

1. 案例法。参照同一地区内同类服务项目案例的收费金额。 2. 成本加酬金法。预测提供相关服务需要投入的人工、耗材、车辆、评审费、差旅等成本费用,结合利润率和税率,计算费用。 3. 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标准。 4. 按政府指导的收费标准文件计算收费基准,结合优惠下浮率。

收费依据

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3. 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印发PPP项目咨询服务收费参考(试行)的通知(粤咨协[2016]28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