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司法鉴定
服务流程
委托方提供鉴定所需相关材料→审查相关资料决定是否受理→若材料合格且充分,则签订委托,缴纳鉴定费→(补充材料)→实施鉴定→制作鉴定意见书→审核→签发→鉴定意见书发出
服务时限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的标准进行协议收费
收费依据
广东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