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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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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440000MD80190378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法人代表: 方旋凯
经营有效期止: 2036-10-26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汕头市金湖路50号
机构联系人: 张舜希
机构固定电话: -
机构电子邮箱: 2032934338@qq.com

服务类型

司法鉴定

服务流程

司法鉴定流程: 1.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 (委托方网上中介委托中选) 2.委托方联系委托鉴定 (委托方提供鉴定委托书及鉴定相关材料) 3.受理方审核送鉴材料 4.给予受理并签订委托受理协议书 (预约鉴定时间与地点) 5.鉴定检查 "委托方按预约时间与地点护送被鉴定人接受鉴定 检查并缴交鉴定费,必要时按要求补充鉴定材料" 6.出具鉴定意见书 委托方按约定时间凭受理单领取《鉴定意见书》 7.鉴定完毕

服务时限

2023年9月30日至2027年9月29日

收费标准

1. 精神状况鉴定 630元 2. 刑事能力评定:包括责任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等 1600元 3. 民事能力评定 1600元 4. 诉讼能力评定:包括受审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能力等 1100元 5. 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 2100元 6. 法医精神病鉴定文证审查 1050元

收费依据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文件的通知,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执行。若有改动,以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