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司法鉴定
服务流程
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服务时限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颁发的《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通知(如有更新的按新版为准)执行
收费依据
收费依据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颁发的《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通知(如有更新的按新版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