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司法鉴定
服务流程
1.提交鉴定相关材料(如病历,案情简介,被鉴定人及直系家属身份证信息等) 2.审核:若不符合条件 → 不受理;若符合条件 → 受理;或补充材料后符合条件 → 受理。 3. 受理 → 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及合同(部分委托单位需要签订合同) / 缴费 4. 委托确定鉴定人(特定条件下可触发鉴定人回避) 5. 约定时间完成检验、鉴定(特定条件下可触发终止鉴定) 6. 鉴定初稿→2名鉴定人复核 →授权签字人审核 →出具鉴定文书 6. 特定条件下可触发补充鉴定(委托方补偿新的材料或新的委托事项等)
服务时限
普通案件30个工作日内完成,疑难案件按照2016年3月2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合理延长。
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上浮20%。
收费依据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