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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商(汕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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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MD0161565Q
机构性质: 社会组织
法人代表: 张介亮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海富大厦2楼
机构联系人: 陈少蔓
机构固定电话: 0754-87271626
机构电子邮箱: 13825871385@163.com

服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流程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2、当事人确定委托后,律所案件收费 3、(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2)委托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立案(代理原告)。 (1)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 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服务时限

从确定委托签订合同之日至该项目或该案件结束

收费标准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