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V6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广东名伟律师事务所
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MD0099642H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王建伟
经营有效期止: 2026-05-31
办公地址: 广东省 东莞市长安镇莲峰北路65号302室
机构联系人: 王建伟
机构固定电话: 0769-82289266
机构电子邮箱: 13751430766@163.com

服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流程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视具体需要的法律服务种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代理。例如:民事诉讼一审、二审、执行等;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执行等;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等;法律顾问,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顾问服务包括法律咨询、非诉法律专项服务、律普及等。

服务时限

需视具体委托内容以及相关部门流程而定,一般至约定的服务完成或者程序终结止。

收费标准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1.刑事侦查阶段,20000元至30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0元至500000元/件。3.一审阶段,20000元至 500000元/件。4.死刑复核阶段,20000 元至 500000 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可以按每件收费8000至500000元,也可以在收取基础服务费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如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四、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18% 。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五、其余委托事项按本所在律师协会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收费依据

参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98号)】,以及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2021〕87,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所律师服务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