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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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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6813062074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刘华
经营有效期止: 2027-05-20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1701室(自编01-06单位)
机构联系人: 覃慧姗
机构固定电话: -
机构电子邮箱: 2551489194@qq.com

服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流程

1. 接案受理:与客户初步沟通,了解法律需求,进行利益冲突检索,确认承接后签订委托合同/法律顾问合同; 2.指派承办:根据案件/项目类型及复杂程度,指派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律师承办,组建服务团队; 3.尽职调查:收集、审阅相关材料,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梳理事实及法律关系; 4.方案论证:开展法律检索与案例研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形成法律服务方案; 5.出具成果:根据委托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合同文本、诉讼文书等法律服务成果; 6.内部审核:服务成果经团队负责人及律所风控部门审核,确保服务质量; 7.交付反馈:向客户提交服务成果,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并根据需要提供后续跟进服务; 8. 归档备案:完成服务后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将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服务时限

1. 日常法律咨询:1-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 合同/法律文件审查: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修订稿; 3.法律意见书/律师函:3-5个工作日内出具; 4. 合同/规章制度起草:5-7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草; 5.尽职调查项目:根据项目复杂程度,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报告; 6.诉讼/仲裁案件:收到委托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应诉准备,具体审理期限根据司法程序确定; 7.复杂或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服务时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时限可根据客户紧急需求加急处理,具体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收费标准

本所律师服务费标准依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文件制定,并于2024年6月21日在广州市律师协会备案。服务费主要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风险代理收费三大类,并附有相关说明。 一、计时收费 各类法律服务均可约定计时收费,单位时间为60分钟,收费标准为500元至20,000元/小时。 工作时长包括了解案情、取证、出庭、谈判等必要时间,需由委托人确认。 二、计件收费与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诉讼仲裁类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审、仲裁案件: 不涉及财产:3,000元~5,000,000元/件。 涉及财产:5,000元~8,000,000元/件,或按标的额分段累进比例收费(基础费不低于8,000元)。分段比例范围在0%~20% 之间,随标的额增加而递减。 刑事诉讼:侦查阶段:5,000元~5,000,000元/件;审查起诉:8,000元~6,000,000元/件;一审阶段:10,000元~6,000,000元/件;死刑复核、申诉、减刑等:20,000元~6,000,000元/件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分别计费,禁止风险代理。 二审、再审、执行等参照一审标准,已代理一审的可协商优惠。 劳动争议仲裁参照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可上浮100%。 (二)非诉讼仲裁类 涉及财产关系:按标的额分段累进计费,比例范围1%~20%。 固定收费项目:常年法律顾问:1万~50万元/年;专项法律顾问:2万~1000万元/件;法律咨询/培训/见证/律师函/合同审查等:1,000元~200万元不等;参与谈判、调解:3,000元~200万元/件;破产管理人收费按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规定执行。 (三)重大、疑难、复杂或涉外案件: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三、风险代理收费 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刑事、行政、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社保低保、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等。 允许风险代理的案件:收费总额不得超过标的额一定比例: 100万元以下:不超过18%;100万~500万元:不超过15%;500万~1000万元:不超过12%;1000万~5000万元:不超过9%;5000万元以上:不超过6%。 四、其他重要说明 政府采购项目:可限价内下浮20%报价。 代付费用: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不属于律师服务费。 弱势群体与法律援助:可减免费用,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收费主体: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开具合法票据。

收费依据

《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和《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