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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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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707772346E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袁冶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28号丽宫国际酒店写字楼10楼
机构联系人: 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
机构固定电话: 0750-3387728
机构电子邮箱: 702928798@qq.com
信用总得分:40.17
基本指标
信用评价规则
基本指标总得分:15.5
机构资质信息总得分:11
资质种类得分:1
资质等级得分:10
序号 资质名称 系统配置等级 资质等级 等级分数
1 律师事务所服务 1级 不分等级 10
执业人员信息总得分:4.5
注册证书类型人员数 资格证书类型高级等级人员数 资格证书类型其他等级人员数 职称证书类型高级等级人员数 职称证书类型其他等级人员数
0 0 9 0 0
履约表现
履约表现平均分:24.67
序号 项目名称 签约情况 成果交付 业主评价 总得分
1 聘请法律顾问 10.0 3.0 10.0 23.0
2 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0.0 8.0 10.0 28.0
3 江门市蓬江区信访法律服务 10.0 3.0 10.0 23.0
交易活跃度
交易活跃度总得分:0
最近一年机构签约宗数:0
最近一年累计已完成项目最大宗数:296
负面减分项
负面减分项总得分:-0.0
一般失信扣分 严重失信扣分 其他失信记录扣分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