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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穗南综执(横)罚字〔2025〕7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24860658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经调查你单位授权委托人的笔录和提交的证据,发现你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涉及85人次,合计1099031.13元,且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
处罚依据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二条情节严重情形的有关规定,按情节严重予以裁量。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8
处罚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数据更新时间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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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取消
当前时间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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