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结果
2025年8月18日,梅州市梅县区审计局向我局送达《审计移送处理书》(梅县区审移(2025〕5号)。经查,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道G205线梅州梅县K2571+450~K2571+700段灾毁修复重建工程的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林宜豪在该灾毁修复重建工程期间未在该公司实际任职并开展相关工程监理工作,且该公司未配备其他在职人员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审计移送处理书(梅县区审移〔2025〕5号)等证据为证。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一般。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