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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惠城执A罚字〔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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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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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4426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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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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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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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你(单位)在2022年8月的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金山院区一期)中,实施了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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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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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玖万伍仟壹佰玖拾元贰角(13598600*7‰=9519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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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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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惠州市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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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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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