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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越建管罚决〔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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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众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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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WXLX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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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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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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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广东众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道沿江中路259号广州高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部装修工程中,按施工图纸内容完成吊顶、导管、隔墙、防水等隐蔽工程施工,并已完成面板施工,将上述隐蔽工程进行了隐蔽,项目无法提供上述子分部工程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未经验收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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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粤建规范〔2020〕2号)及其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序号229)“一般”裁量档次的规定:“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造成轻微、般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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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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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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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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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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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