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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江蓬)应急罚﹝2021﹞2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安兴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37545160708
处罚名称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
处罚依据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30
处罚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数据更新时间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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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时间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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