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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财书〔2025〕822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兰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03235433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一)涉案报告中有三处针对同一事项金额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二)兰迪所获取了微语公司会计记账凭证、明细账及科目余额表、银行账户流水、财付通交易流水、支付宝交易流水、纳税申报表,但未在鉴定底稿中记录:“1.无法证实‘公转私’以及‘刷单’回款金额存在关联性的结论;2.‘公转私’转款,为虚列支出的结论;3.微语公司‘账户回流’净额已申报纳税,认定其为正常营业收入的结论”等相关结论的推理过程,未能使未曾接触该项鉴定业务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了解实施的鉴定程序,以及作出重大决策的依据。(三)涉案报告中鉴定意见发表不当。
  •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十五条
  • 处罚结果
    罚款3万5千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07
  • 处罚机构
    深圳市财政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