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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福建罚决〔2023〕3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中侨物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40199A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深圳市中侨物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是富通九曜公馆项目的监理单位,在2022年3月1日事发当天至3月5日均未到事发现场进行专项巡视检查,对福田区沙头富通九曜公馆项目“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
  • 处罚依据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B406.37.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对监理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6
  • 处罚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