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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福建罚决〔202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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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中侨物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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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4019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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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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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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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深圳市中侨物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是富通九曜公馆项目的监理单位,在2022年3月1日事发当天至3月5日均未到事发现场进行专项巡视检查,对福田区沙头富通九曜公馆项目“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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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B406.37.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对监理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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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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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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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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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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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