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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罚〔2025〕19071005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卓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3BPGD5N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经调查查明,广东卓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采样员周杰和马腾于2024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在废气、废水、噪声项目检测中因害怕样品存放期超出期限违反相关规范,并未如实记录交样时间,当事人所涉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DZH(环)2406077-1》、《报告编号:GDZH(环)2406077-2》、《报告编号:GDZH(环)2406077-3》、《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DZH(环)2406058》存在交样时间记录不属实的情况;此外,根据《潮阳区324国道西北侧平北社区路段X01-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当事人对广东泰丰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检测时对半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的前处理方法采用索氏提取方法,但当事人实际采用了微波萃取方法,当事人土壤检测实际情况与原始记录不相符,存在土壤检测造假的情况。
  • 处罚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10
  • 处罚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