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事由
2025年11月6日,在东莞中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房生产项目2号宿舍,3号宿舍,4号厂房,9号地下室、10号厂房项目4号厂房项目,4号厂房电梯井顶板模板采用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作模板支撑系统,其中电梯井XT2支撑高度约70米,电梯井TD4、TD5、TD6支撑高度约59米,现场进度为模板板面施工。监理单位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对该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违法行为,总监理工程师周云象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魏颂昌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