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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双罚决字〔2025〕0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43825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经查,该单位在新会区双水镇规划沙罗公路与鸿福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的2#教学楼施工存在未审核移动式操作平台、落地式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使用前未组织验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B406.35.3,对该单位作出处罚。
处罚结果
罚款1.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2
处罚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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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当前时间
202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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