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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6〕65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076518432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2025年9月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宁徽园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工程现场存在汽车起重机支腿支撑位置基础不平整,铺垫钢板与方案要求不符;起重信号司索工未持信号司索工证擅自上岗作业等2处重大事故隐患。 经调查,当事人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经责令限期改正,当事人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另查,当事人曾于2024年10月17日、2025年8月7日和2025年8月26日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本机关查处。
  •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02
  • 处罚机构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