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德住建字﹝2021﹞49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15827962X2
-
处罚名称
依据《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省厅赣建字【2007】1号)第三十一条第十、十一款、三十二条规定
-
处罚类别
其他-处分
-
处罚事由
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德安县文华大道和文华大桥”项目做造价咨询业务时,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计价规定、计价依据,咨询报告重大偏差;违反工程造价咨询规程或咨询成果质量控制规定,咨询成果质量低劣。
-
处罚依据
依据《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省厅赣建字【2007】1号)第三十一条第十、十一款、三十二条规定
-
处罚结果
依据《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省厅赣建字【2007】1号)第三十一条第十、十一款、三十二条规定,对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记录1次,在信用九江上将其不良行为给予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8日止。并停止该公司在我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年。
-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9
-
处罚机构
九江市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