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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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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绿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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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2MAC1LDNC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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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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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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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根据我局与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我局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和赤坎分局的执法人员会同广东省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人员于2024年9月3日到该公司的实验室新建项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分别于2024年10月8日、9日和11月13日对该公司职工进行调查询问。经现场抽查和调阅资料,发现该公司出具了两份不实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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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该公司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违反环境监测规范类别的数量、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影响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等情节,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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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我局决定对该公司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25,000.00)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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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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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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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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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