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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人社监字〔2025〕第20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462632372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逾期未履行我局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连人社监字〔2025〕第20号),未足额支付员工骆诚的工资25912.85元
  • 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
  • 处罚结果
    处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罚款贰仟元整(¥2000)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3
  • 处罚机构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