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事由
2025年1月13日14时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深井村西侧排洪渠及排涝泵站工程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皮外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42.6万元。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批复同意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深井村西侧排洪渠及排涝泵站工程“1·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国电建集团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