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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自然资(决)字〔2023〕3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省地质局清远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清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04558573932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四○队于2021年5月27日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的委托,对非法开采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白鹤汛石场有限公司证外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进行检测,估算其破坏价值。该队于2022年12月作出了《非法开采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白鹤汛石场有限公司证外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中的“非法开采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白鹤汛石场有限公司证外建筑用花岗岩矿地形地质及现状图(地形图部分)”,于2023年3月,经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认定为成果质量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九条、《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五条,属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
  • 处罚依据
    《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正)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0
  • 处罚机构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