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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禅建消罚〔2025〕2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5209894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本机关于2025年6月20日到禅城区同济路北侧、体育路西侧地块项目4座幼儿园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对消防类型进行审查,2025年6月6日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项目编号:2403-440604-04-01-105706-1012)中将“消防类型”勾选为“一般工程”。经调查,禅城区同济路北侧、体育路西侧地块项目4座幼儿园总建筑面积3203.95平方米,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该项目是特殊工程。该项目的图纸审查机构为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潘秀伟,该项目图审直接负责人是朱敬,无其他直接责任人。2025年7月9日,本机关复查时,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把消防类型由“一般工程”更正为“特殊工程”,未造成危害后果。
  • 处罚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三)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的;”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1
  • 处罚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