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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宝住建罚〔202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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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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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202479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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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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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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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经查实,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系隔岸智创大厦(局部变更及室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该工程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川路与留仙三路交汇处东侧,工程建设面积为120468.5平方米,系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2025年12月30日,我局对该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发现该工程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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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序号110.6“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从轻,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低于三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低于百分之七点五罚款”,鉴于涉案违法行为未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处罚裁量档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施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二)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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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本局决定对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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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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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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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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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