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事由
2025年8月,根据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高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高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9月12日印发了《关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通报了广东正宇利康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高州潘州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共7项问题。经调查,正宇利康公司出具的法定安全评价报告《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高州潘州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属实,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