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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陆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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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冠粤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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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MA9YBENJ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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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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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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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广东冠粤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维保的陆丰市人民医院(地址:陆丰市城东镇大湖山,法定代表人:黄柳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581456924017U)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消防职业活动中,存在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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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172 号)和《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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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广东冠粤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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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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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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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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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