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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山自然资罚决〔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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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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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3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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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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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其他-责令缴纳复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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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在2024年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荣丽村委会文土村的二广高速连山至贺州支线(粤境段)TJ1标段临时用地未履行复垦义务(面积1207.7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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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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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责令缴纳复垦费85510.12元(人民币捌万伍仟伍佰壹拾圆壹角贰分),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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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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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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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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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