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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和城综执罚移〔20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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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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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2MA4X51WM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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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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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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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经查明,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接的和平县印象新天地图纸审查项目存在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出具审查合格书的行为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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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计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计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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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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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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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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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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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