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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5〕1149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076518432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2025年8月26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监理的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37号厂房工程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工程现场存在二层、四层外飘结构临边防护使用外脚手架作为基础,外脚手架方案无相关内容及荷载验算;二层外脚手架部分位置距离建筑物超过150mm未设置水平防护等2处一般事故隐患和二层外脚手架使用外飘结构作为基础,飘板下方回顶措施缺失,未提供基础承载力验算报告等1处重大事故隐患。 经调查,当事人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经责令限期改正,当事人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另查,当事人曾于2024年10月17日和2025年8月7日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本机关查处。
  •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04
  • 处罚机构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