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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明建水罚﹝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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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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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77718722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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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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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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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武菱汇苑二标项目的监理单位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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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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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1.责令改正; 2.罚款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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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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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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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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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