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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南)应急罚〔202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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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深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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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LQF6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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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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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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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2025 年 7 月 15 日 10 时 36 分,在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后厨内,深圳市深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工人在对可燃气体检测探头相关线路进行维保作业时,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 1 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186 万元人民币。深圳市深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被派遣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保证被派遣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有效的现场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被派遣到本单位工作的技术工人无证进行接电作业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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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 95 号B裁量阶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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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你单位人民币 500000 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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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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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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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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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