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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罗水行罚字【2025】第3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583652790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中标罗定市连州镇等4个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重建工程监理项目,并与罗定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后来与定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了罗定市华石镇等镇街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重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经我局调查,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在以上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中,将相关监理工作由李树生、韦光、陈锋高、廖来均、区志伦等人负责,但这5人都未能提交在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购买的社保,涉嫌违法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经过核查,李树生在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为自由职业参保,2025年4月至今,是在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参保;韦光、陈锋高、廖来均、区志伦等4人自2024年1月至今均不在该公司参保。
  • 处罚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300697.91元,没收违法所得120279.1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8
  • 处罚机构
    罗定市水务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