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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税二稽罚﹝2021﹞216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57268039883
  • 处罚名称
    其他违法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你单位在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取得广州地区41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77份,金额合计6,258,252.41元,税额合计187,747.59元,价税合计共6,446,000.00元,应税服务名称均为“咨询费”或“监理费”(发票情况详见《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情况明细表》)。经查,你单位是在明知与广州地区41家公司没有发生咨询、监理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收取上述发票。你单位凭借上述发票在“营业费用”科目列支6,446,000.00元,其中2017年列支330,000.00元,2018年列支6,116,000.00元,已结转至当年利润并分别在2017年度及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造成申报当期少缴企业所得税1,611,500.00元。
  •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在明知没有发生咨询、监理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取得广州地区41家公司虚开的7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申报当期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已构成偷税
  •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处以申报当期少缴企业所得税1,611,500.0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805,7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3
  • 处罚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