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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潮环(湘)罚字〔2025〕30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泰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0MA4W5K5N5Q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5年9月17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有危险废物存储间1座,用于存放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手套和抹布、实验废料、废RO膜、检测无机废液、检测有机废液、变质和失效实验试剂等8类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危险废物存储间内未做防渗透措施,检测废液(液体)贮存桶直接放置地面,未建设液体泄漏堵截设施,未对8类危险废物落实分区域贮存。该公司的危险废物存储间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该公司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4
  • 处罚机构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