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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佛环罚字﹝2025﹞1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普诺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MA53BD32XE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2024年10月9日,我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24年7月9日对东莞市博海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有组织废气(在线比对)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RSD20243403),根据报告原始记录和调查询问,该次检测活动中1#焚烧炉开展了全程序空白样采集,2#焚烧炉未开展全程序空白样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标准第7.3.7“全程序空白应在每次测量系列过程中进行一次”,标准第3.6明确测量系列是指“在工况基本相同、污染处理设施保持稳定运行的条件下,在同一采样平面内进行的一系列测量”。根据上述标准规定,在该次检测业务中1#、2#焚烧炉低浓度颗粒物采样过程中都应该开展全程序空白样采集。
  • 处罚依据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05
  • 处罚机构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