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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天人社监字〔2025〕0305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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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珠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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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444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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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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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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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广州珠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用工地址:广州天力高新金融生态宜居中心项目部)多次被投诉拖欠劳务费一事。我局执法一科对你公司未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事实,依法于2025年10月16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天人社监字〔2025〕0305267号),要求你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前配合我局进行整改。但你公司未能按照我局有关要求依法作出整改。 上述事实有我局下达的文书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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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我局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七)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序号79项裁量标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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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决定对你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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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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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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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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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