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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穗南综执(横)罚字〔2025〕78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8371475375XR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经查,当事人未足额支付广州万珠有限公司年产净菜约1800吨、净肉约1500吨、营养餐500万份的中央厨房生产线项目2024年10月至2025年8月共128人共172.9789万元的劳动报酬,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粤穗南综执(横)责字〔2025〕78号),责令当事人在2025年9月22日前支付所欠工人劳动报酬。经查,当事人未按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 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情节严重可参考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因素予以考量:(一)涉及劳动者人数30人以上的;(二)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二版)》序号79的规定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大写:壹万伍仟圆整)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06
  • 处罚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