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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陆建罚字【2026】4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建联设计院(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UYXKM3P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线索显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建联设计院(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在参与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水唇镇)勘察设计的投标活动中,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况,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 处罚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有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被依法认定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肆拾肆元伍角(¥4344.5)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10
  • 处罚机构
    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