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V6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佛南建水罚罚字〔2024〕3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南海百勤审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7693272994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经调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开发区三环路的某新建公共建筑项目,设计单位是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是佛山市南海百勤审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设计文件中仍存在两个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在收到本机关作出的《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已落实图纸整改,并经佛山市南海百勤审图有限公司审核确认。王某是佛山市南海百勤审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汪某是佛山市南海百勤审图有限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处罚依据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七)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的规定。
  • 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17
  • 处罚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