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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卫职罚〔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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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香山安职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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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53LCYD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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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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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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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2023年8月16日,我市执法人员对中山市香山安职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进行抽查,发现其出具的两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XSJC-ZWJC23567、XSJC-ZWJ23568)及其原始记录中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与《中山市香山安职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签名不一致,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存在“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不真实”的行为,执法人员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查证。经调查,中山市香山安职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XSJC-ZWJC23567、XSJC-ZWJ23568)出具报告期间,报告上签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不真实,该机构存在出具虚假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的行为,属于“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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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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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对中山市香山安职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万零肆佰圆整(¥30,400.00);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陆佰圆整(¥7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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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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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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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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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