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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区罚字[2025]101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462632372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事由
    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大写)贰仟圆整(¥2000)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01
  • 处罚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 当前状态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