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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汶财罚﹝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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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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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015930591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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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四条(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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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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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你单位与郴州宏致实业发展总公司在参与《汶川县“8.20”灾后重建-汶川县水磨镇黄家坪村 1 组吊坡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编号:5132212020000085)项目中共同委托相同人员办理磋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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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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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罚款2728.4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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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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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构
汶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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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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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1-10-21